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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经 108年5月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立公司治理小组,并于110年8月6日董事会通过改由董事长室包金昌特别助理专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 包金昌特别助理已具备证券相关机构及公开发行公司财务主管等管理工作经验达十年以上,主要职责为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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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度业务执行情形如下:
- 1. 协助独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执行职务、提供所需资料并安排董事进修:
(1) 针对公司经营领域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之最新法令规章修订发展,并即时提供董事会成员,并定期更新。
(2) 检视相关资讯机密等级并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资讯,维持董事和各业务主管沟通、交流顺畅。
(3) 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有与内部稽核主管或签证会计师个别会面了解公司财务业务之需要时,协助安排相关会议。
(4) 依照公司产业特性及董事学、经历背景,协助独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拟定年度进修计划及安排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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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协助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程序及决议法遵事宜:
(1) 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察人报告公司之公司治理运作状况,确认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召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则规范。
(2) 协助且提醒董事于执行业务或做成董事会正式决议时应遵守之法规,并于董事会将做成违法决议时提出建言。
(3) 会后负责检覈董事会重要决议之重大讯息发布事宜,确保重讯内容之适法性及正确性,以保障投资人交易资讯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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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拟订董事会议程于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会议并提供会议资料,议题如需利益回避予以事前提醒,并于会后二十天内完成董事会议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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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依法办理股东会日期事前登记、法定期限内制作开会通知、议事手册、议事录并于修订章程或董事改选办理变更登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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